
政協第十三屆全國委員會優秀提案和先進承辦單位表彰會9月20日下午在京召開,248件優秀提案和46個先進承辦單位獲得表彰。全國政協委員、農工黨吉林省第七屆委員會副主委、水利部松遼委員會副總工程師李和躍提交的《關于進一步梳理我國自然保護區管理存在的問題,以便更有效加強自然保護區保護的提案》入選優秀提案。



自然保護區的保護是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重要內容,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財經委員會第七次會議上強調,要為自然守住安全邊界和底線,加快形成自然保護地體系,完善生物多樣性保護網絡,在空間上對經濟社會活動進行合理限定。李和躍副主委長期深耕于生態環境保護領域的政策咨詢和行政管理工作,通過對松遼流域(松花江、遼河、東北地區國際河流、東北地區沿黃渤海諸河等流域)國家級和省級自然保護區、國家公園的調研,全面了解保護地的管理現狀,在充分肯定自然保護地在保護重要自然生態系統、自然遺跡、自然景觀及其所承載的自然資源、生態功能和文化價值方面發揮重要作用的同時,也指出自然保護地內存在大量居民和耕地,基本民生項目和基礎設施建設與自然保護區保護要求之間存在著突出矛盾。為了更有效的開展自然保護區的保護工作,他提出一是應進一步提高保護區區劃的科學性和可行性,對保護目標價值不大的城鎮居民用地、農村居民用地、工礦用地、合法耕地、涉及堤防等基礎設施建設范圍等,盡可能劃為實驗區;對保護目標基本沒有意義的城鎮居民用地、農村居民用地、工礦用地、合法耕地、涉及堤防等基礎設施建設范圍等,可劃出保護區。二是要強化分類指導,對劃入核心區的合法的城鎮居民用地、農村居民用地、工礦用地,政府出資全部遷出,禁止在核心區居住和生產的行為;對劃入核心區的合法的耕地,政府出資補償,禁止今后在核心區耕種的行為;對劃入緩沖區的合法的城鎮居民用地、農村居民用地、工礦用地、耕地,地方政府可視條件,逐步予以遷出并給予補償;對核心區、緩沖區內涉及基本民生的防洪、水文等基礎設施建設,以及為保護區保護目標服務的基礎設施建設,明確規定可以開展,但要限定在對保護目標盡可能影響小的時間段進行。
“草木植成,國之富也。”良好生態本身蘊含著經濟社會價值,做好自然保護地工作,發揮其生態系統服務價值,提供更加豐富的優質生態產品,功在當代,利在千秋。
